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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须知

发表于:[2024-9-21] 来源:

二、审批项目,医疗器械经营【yíng】许可证的核发。2、申办主体必须具有与所申报经营品种相适应并【bìng】经专业培训考【kǎo】试合【hé】格【gé】的专业技术人员、维修【xiū】人员【yuán】和管理人员。四、审批的【de】法律依据,1、《医疗器械【xiè】监督【dū】管理条【tiáo】例》第24条。2、《医疗器【qì】械【xiè】经营企业监督管【guǎn】理办法》第3、5条。审批程序【xù】提出申请【qǐng】→提供【gòng】资料→资【zī】格审查→(省局工省局【jú】委托市局)现场验收→省局发证【zhèng】。1、申办主体填写的【de】核【hé】发《医疗【liáo】器械【xiè】经营【yíng】企业【yè】许可证》申请表。2、核发【fā】《医疗器械经【jīng】营企业许【xǔ】可证》验收申请报告【gào】。3、对照"核【hé】发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【xǔ】可证【zhèng】》验收【shōu】细则"自查【chá】报告。4、企业经营医【yī】疗器【qì】械管【guǎn】理制度。5、专职技术人员、质量管理和维修人员资格证【zhèng】明复印件。7、经营场地证明。


  一、受理审核单位:市药品监督管理局

 
  二、审批项目: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(批发)的核发。
 
  三、审批条件:1、申办主体必【bì】须具【jù】备【bèi】与所【suǒ】申报经营品种相适应【yīng】的营业场【chǎng】所和仓【cāng】贮【zhù】设施;2、申【shēn】办【bàn】主体必须【xū】具【jù】有与所申报经营品【pǐn】种相适应并经专业培训考试合【hé】格的专业技【jì】术人员、维修人【rén】员和管理人员;3、必须具【jù】有能【néng】保证质量的管理制度并能认真实施。
 
  四、审批的法律依据:1、《医疗器【qì】械监【jiān】督管理条例【lì】》第24条;2、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【dū】管理办法》第3、5条。
 
  五、审批程序和应当提供的文件资料:
  (一)审【shěn】批程序提【tí】出【chū】申请【qǐng】→提供【gòng】资料→资格审查→(省局工省局委托市局)现场验收【shōu】→省局发证【zhèng】
  (二)应当提供下列资料
  1、申办主体填写的核发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》申请表
  2、核发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》验收申请报告;
  3、对照"核发《医疗【liáo】器械经【jīng】营企业【yè】许可证》验收细则"自查报告;
  4、企业经营医疗器械管理制度;
  5、专职技术人员、质量管理和维修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;
  6、批发企业的主要维修仪器设备目录;
  7、经营场地证明(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);
  8、省局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。
 
  六、审核结果:初审合格,同意上报省局发证。
 
  七、审批时限:5日内完成。
 
  八、承办科室:医疗器械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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