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险登记的条件。1、有符合保【bǎo】险法和定的章程。2、有符合保【bǎo】险法规定的注册资【zī】本最【zuì】低限【xiàn】额【é】。设立【lì】保险公司,注册【cè】资【zī】本的【de】最【zuì】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,保险最低限额【é】必须为实缴【jiǎo】货币资【zī】本【běn】。3、有具有任职专【zhuān】业知识和业务工【gōng】作经验的【de】高级【jí】管【guǎn】理人员。4、有健全的【de】组织机【jī】构和管理【lǐ】制度。5、有【yǒu】符【fú】合要【yào】求的【de】营业【yè】场所和与业【yè】务有关的其他设施。保险【xiǎn】公司的分支机构【gòu】是指保险公司依照法定程序设立的【de】以本公司名义【yì】进行经营行为,其【qí】经营活动的后果由本公司承【chéng】担的分公司,支公司或办【bàn】事【shì】处。分支【zhī】机【jī】构的法律地位,。1、不能独立于保险公司【sī】的名称【chēng】。2、不能有独立于本公司的资产。3、不能有【yǒu】独立于公司的组织机构。4、保险公【gōng】司的【de】分支公【gōng】司不具有法人资格【gé】。
保险登记的条件
1、有符合保险法和定的章程。
2、有符合【hé】保险法规定的注册【cè】资本【běn】最【zuì】低限额。设立保险【xiǎn】公司,注册资本的【de】最低限额为【wéi】人民币二【èr】亿元,保险【xiǎn】最低限额【é】必须为实缴货币【bì】资本。
3、有具有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。
4、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。
5、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。
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是指保险公司【sī】依照【zhào】法定程序设立的以【yǐ】本公司名义进行经营【yíng】行为,其经营活动的【de】后果由本【běn】公司承担的分【fèn】公【gōng】司,支公【gōng】司【sī】或【huò】办事处。
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:
1、不能独立于保险公司的名称。
2、不能有独立于本公司的资产。
3、不能有独立于公司的组织机构。
4、保险公司的分支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