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营业执照怎么注销?需要什么条件?

发表于:[2024-9-21] 来源:普陀公司注册

首先【xiān】要成立清算小组,对【duì】公司进【jìn】行清算【suàn】,然【rán】后【hòu】向税【shuì】务机关提【tí】出注销税务【wù】登记【jì】申请,税务会对【duì】公【gōng】司进行【háng】清查后【hòu】,出具允许注销意见书,这时就【jiù】可以到工商局去申【shēn】请公司注销【xiāo】。自【zì】注销事由出【chū】现之【zhī】日起十【shí】五【wǔ】日【rì】内【nèi】成立【lì】清算组,开始清算。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,股【gǔ】份有【yǒu】限公司【sī】的清【qīng】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。清算组应【yīng】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、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【bèi】案,领【lǐng】取《公司备案通知书》;。注【zhù】销税务登记及其【qí】他清算工作。公司【sī】清算组【zǔ】应当自公司【sī】清算【suàn】结束之日起30日【rì】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并提【tí】交以下材料,。以【yǐ】上材料内容应【yīng】当包括【kuò】,公【gōng】司注【zhù】销决定、注【zhù】销原因。


营业执照怎么注销?需要什么条件?

关键词:营业执照怎么注销

核心提示:要注销营【yíng】业【yè】执照该怎么注销?首【shǒu】先要【yào】成立【lì】清【qīng】算小组,对公【gōng】司进行清算,然后向税务机关提【tí】出注销税务登记申请,税务会对【duì】公司进行清查【chá】后,出具允【yǔn】许【xǔ】注销意见【jiàn】书,这时就可以【yǐ】到工【gōng】商局去【qù】申请公司注【zhù】销。下面就由小编为您介绍。

一、一般注销营业执照的具体步骤:

(一)先到国税拿表格【gé】,按国税的要求填写,签字【zì】,盖章,缴销发票,补税【shuì】后,它会收【shōu】回国税税务登记证,给【gěi】你一张国税注销税【shuì】务登记【jì】通知书【shū】。

(二)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【tōng】知书,到地税拿表格,补【bǔ】税【shuì】后【hòu】,它会【huì】收【shōu】回地税税务登记证【zhèng】,给你【nǐ】一张地税注销【xiāo】税务登记通知书【shū】。

(三)拿着两张通知书,销银行账户。

(四)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【gé】,然【rán】后【hòu】交【jiāo】回工商【shāng】,它会收回营业【yè】执照【zhào】。(注意工商注销前要先在媒体上公示三【sān】次注【zhù】销公告,报样【yàng】要【yào】给工商局的)。

二、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注销营业执照,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:

(一)备案登记

自注销(解散)事由出现之【zhī】日【rì】起【qǐ】十五【wǔ】日内成立清算组,开始清算。有限责任公司的【de】清算组由股东【dōng】组成,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【shì】或者股【gǔ】东【dōng】大会确【què】定的人员组成。清【qīng】算组应在【zài】成立之【zhī】日【rì】起10日【rì】内将清算组成员、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【xiàng】公司登记机【jī】关【guān】备案【àn】,领取《公【gōng】司备案通【tōng】知书》;

清算组成员备案应提交的材料:

1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公司备案申请表》(公司加盖公章);

2、公【gōng】司签署的《指定【dìng】代表或【huò】者【zhě】共同委【wěi】托代理人的证明》(公司加盖公章)及指【zhǐ】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【shēn】份证复印【yìn】件;应标明【míng】具体委【wěi】托事项【xiàng】、被委托人的权限、委托期限。

3、有限【xiàn】责任公【gōng】司提交【jiāo】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【yì】(决定)(由代表【biǎo】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【gǔ】东签署,股【gǔ】东为自然【rán】人【rén】的由本人签字,自然人以【yǐ】外的股东加盖公【gōng】章);一【yī】人有限责任公【gōng】司提交股东关【guān】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(决【jué】定)(股【gǔ】东【dōng】为自然【rán】人的由本人签字,法【fǎ】人股东【dōng】加盖公章)。

4、公司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副本复印件(加盖公司公章)。

(二)清算

清算组应【yīng】当自成立之日起【qǐ】十日【rì】内通【tōng】知债权人【rén】,并于六【liù】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。

注销税务登记及其他清算工作(略)

(三)注销登记

公司清【qīng】算组应当自【zì】公【gōng】司清算结束之日【rì】起【qǐ】30日内向原公司【sī】登记机关申请注【zhù】销登记并提交【jiāo】以下材料:

1、公【gōng】司清【qīng】算组负责人签署的【de】《公司注销【xiāo】登记申请书》(公【gōng】司加盖公章);

2、公司【sī】签署的【de】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(公司加【jiā】盖公章)及指【zhǐ】定代【dài】表或【huò】委【wěi】托代理人的身【shēn】份【fèn】证复印件;

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、被委托人的权限、委托期限。

3、清算组成员《备案确认通知书》;

4、依照《公司法》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;

有限责【zé】任【rèn】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(决定),由代表三【sān】分之二以上表【biǎo】决权的股东签署,股【gǔ】东为自然人的由本【běn】人【rén】签字,自然【rán】人以外的【de】股【gǔ】东加盖公章;一人有限责【zé】任【rèn】公司提交股【gǔ】东的书面决定(股【gǔ】东为【wéi】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【zì】,法【fǎ】人股【gǔ】东加盖公章)。

以上材料内容应当包括:公司注销决定、注销原因。

法院的裁定解【jiě】散、破产【chǎn】的,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,应【yīng】当【dāng】分别提交法院【yuàn】生效的裁【cái】定【dìng】文件或行政机【jī】关【guān】责令关闭的决定。

希望以上内容可以帮到您,谢谢阅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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